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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-2020學年第一學期期末考試《物權法》大作業(yè)
學生姓名 專業(yè)
層次年級 學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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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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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分析題(每小題25分,共100分)
1、齊某與李某是同學。因李某住房困難,2000年齊某將自己繼承的3間房屋借給李某居住,2005年李某將其中兩間出租給別人用于商業(yè)經(jīng)營,月租金800元,齊某得知這一情況后,遂向李某提出收回出借的3間房。李某以自己居住多年、多次翻修、長期管理為由拒絕返還。李某并認為,齊某是從未對他維修房屋進行干涉或交付費用,實際上他已放棄了對房屋的所有權。齊某多次要求李某返還房屋未果,遂向法院起訴。
問:(1)房屋的所有權是否發(fā)生轉(zhuǎn)移?為什么?
(2)本案應如何處理?
(3)有關不動產(chǎn)所有權轉(zhuǎn)移的問題,我國的有關法律是如何規(guī)定的?
2、甲公司購買一輛轎車作為辦公用車,給經(jīng)理張某使用,并將轎車登記在張某名下。 后來,張某擅自將車賣與王某。甲公司知道后,要求王某返還轎車。
問:(1).甲公司的主張能否得到法院支持?為什么?(講明原因)
(2).甲公司應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?(講明原因)
3、女甲婚后無房,與丈夫乙協(xié)商,欲向娘家父母、兄長要錢200萬元,購買一套住宅,丈夫樂而從之。甲遂要的錢來,又以個人身份,與百花莊園置業(yè)有限公司簽訂房屋買賣合同,購得180平方米單元樓房一套。
房屋登記時,甲之兄丙提醒于甲萬一乙將來變心,房子可是大問題,要求甲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。甲雖考慮再三,最終仍將房屋登記為夫妻共同共有,同時,夫妻二人與甲之父、母、兄訂立了“抵押書”,載明,房款200萬元全系從甲娘家借得,現(xiàn)以該房抵押擔保,10年以內(nèi)還清,如若不然,甲之家人有權對該房變賣、拍賣,優(yōu)先受償。雙方自愿不辦理抵押登記。
三年后,乙另有新歡,夫妻關系即告破裂,雙方果生房屋歸屬爭議,甲持“房屋所有權證書”和“房屋買賣合同”向法院提起訴訟,主張房屋歸個人所有。甲之父母、兄長也作為一方加入糾紛,要求按照“抵押書”實現(xiàn)權利。
訴訟中,乙辯稱:200萬元房款不是借款,是甲娘家人在甲婚后的贈與,屬于夫妻關系期間所得的財產(chǎn),房屋為夫妻共有;抵押書形式真實,但不是自己真實的意思表示,是甲當時以感情脅迫自己,耗不過老婆,勉強簽名,其實是脅迫之結(jié)果,請求法院撤銷該抵押書。
請依法判定當事人的糾紛,并說明判決理由和法律依據(jù)
4、次付清,交付租金后即可入住。洽談時,乙告訴甲屋頂有漏水現(xiàn)象。為了盡快與女友丙結(jié)婚共同生活,甲對此未置可否,付清租金后與丙入住并辦理了結(jié)婚登記。
入住后不久別墅屋頂果然漏水,甲要求乙進行維修,乙認為在訂立合同時已對漏水問題提前作了告知,甲當時并無異議,仍同意承租,故現(xiàn)在乙不應承擔維修義務。于是,甲自購了一批瓦片,找到朋友開的丁裝修公司免費維修。丁公司派工人更換了漏水的舊瓦片,同時按照甲的意思對別墅進行了較大裝修。更換瓦片大約花了10天時間,裝修則用了一個月,乙不知情。更換瓦片時,一名工人不慎摔傷,花去醫(yī)藥費數(shù)千元。
2005年6月,由于新?lián)Q瓦片質(zhì)量問題,別墅屋頂出現(xiàn)大面積漏水,造成甲一萬余元財產(chǎn)損失。
2006年4月,甲遇車禍去世,丙回娘家居住。半年后丙返回別墅,發(fā)現(xiàn)戊已占用別墅。原來,2004年12月甲曾向戊借款10萬元,并親筆寫了借條,借條中承諾在不能還款時該別墅由戊使用。在戊向乙出示了甲的親筆承諾后,乙同意戊使用該別墅,將房屋的備用鑰匙交付于戊。
問題:
1.甲乙之間租賃合同的期限如何確定?理由是什么?如乙欲解除與甲的租賃合同,應如何行使權利?
2.別墅維修及費用負擔問題應如何處理?理由是什么?
3.甲丁之間存有什么法律關系?其內(nèi)容和適用規(guī)則如何?摔傷工人的醫(yī)藥費用、損失應如何處理?理由是什么?
4.別墅裝修問題應如何處理?理由是什么?
5.甲是否有權請求乙賠償因2005年6月屋頂漏水所受損失?理由是什么?
6.丙可否行使對別墅的承租使用權?理由是什么?
7.丙應如何向戊主張自己的權利?理由是什么?